厦门市翔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
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市级文明城区实施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科学发展观,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,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市级文明城区活动,以人为本,提高素质,改善人居环境,提高文化品位,促进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。
二、工作目标
按照中央文明委提出的全国文明城市必须达到的八项标准,严格对照检查我局各项指标实现情况,突出重点,抓好特色创建,抓好专项整治,全面落实市、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,共同努力把翔安区建成市级文明城区。
三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,我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杨汉明
副组长:许子翼、李加明、丛培珊、何国强
成 员:郭再富、叶志挺、黄志东、林忠联、李仁、蔡温、吴建成、陈友文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在政工科。办公室主任:丛培珊,
副主任:陈友文,办公室成员:沈继禄、卜祥颖。
四、工作任务及分工
(一)打击假冒伪劣商品(完成时间:5月31日)
1、要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、投诉和处置机制;
2、无影响恶劣的制造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;
3、无集中性的制造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和市场。
责任人:许子翼、何国强
责任部门:公交科、市场科、各工商所及大嶝处
(二)维护企业合法权益(完成时间4月20日)
1、维护公平竞争,不搞地方保护主义。
责任人:许子翼
责任单位:公平交易科
2、热心为企业服务,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。
责任人:李加明
责任单位:注册科及各工商所
3、对公务人员吃、拿、卡等违纪行为坚决处罚。
责任人:丛培珊
责任单位:政工科
(三)打击走私贩私(完成时间:4月20日)
1、建立打击走私贩私的举报机制;
2、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;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;
3、无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走私贩私现象发生。
责任人:许子翼
责任单位:公平交易科及各工商所
(四)流通领域的食品卫生(完成时间:5月31日)
1、食品卫生符合卫生部门相关的质量标准;
2、不出售过期、变质、伪劣食品;
3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对"五小行业"进行专项整治。
责任人:许子翼、何国强
责任单位:公平交易科、市场科、各工商所及大嶝处
(五)文化市场专项整治(完成时间:5月31日)
1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,对文化娱乐场所,特别是网吧、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;
2、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;
3、积极开展旅游沿线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,辖区内网吧证照齐全、亮照经营、管理有序,没有违规无证的"黑网吧"、"黑影吧"和游戏机室;
4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大嶝小额商品交易市场黄色光碟的查处,做到无销售黄色光碟。
责任人:许子翼、何国强
责任单位:公平交易科、市场科、各工商所及大嶝处
(六)企业信用体系建设(完成时间:5月10日)
1、每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;
2、建立企业信用评估体制,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;
3、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。
责任人:李加明
责任单位:注册科及各工商所
(七)创建工作(完成时间:5月10日)
1、创建工作的宣传。
责任人:丛培珊
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政工科
2、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用字规范,内容健康、无烟草广告。
责任人:李加明
责任单位:市场科
3、开展创建"百城万店无假货"示范街活动
责任人:叶志挺
责任单位:新店工商所
(八)店街店铺管理(完成时间4月30日)
协助、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几点:
1、无跨门经营现象,卫生状况良好;
2、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;
3、加强沿街店铺管理,督促指导落实创建文明城市考评工作。
责任人:丛培珊、许子翼、李加明
责任单位:各工商所
五、工作要求
一、要按照全市的总体要求,各项工作要于5月底完成,6月份全面迎接检查。
二、要加强组织领导。区局已成立领导小组,各责任科、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,明确分工,形成全局一致,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,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。
三、要确保责任落实。各科所要按照责任分工,逐条对照,明确工作责任。要坚持"谁主管、谁负责"的原则,实行责任追究制,谁负责的范围出了问题,就追究谁的责任。
厦门市翔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○○五年三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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